新校区建设教职工酒店式公寓需求调查表及说明

作者: 时间:2015-01-13 点击数:

 

为了保证学院教学和工作秩序,方便教职工日常生活和工作,根据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教职工提出的要求,按照现行住房、土地和投融资政策,学院党委拟参照其他高校做法,为提出需要的在职教职工在新校区建设酒店式公寓,现由学院工会组织,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新校区教师公寓需求调查,希望全院在职教职工真实表达个人意愿,为学院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。

    1. 依据学院整体规划,在学院西南部西门附近建设酒店式教师公寓,计划为每一位提出需要的学院在职教职工提供一套建筑面积30m2左右的公寓,内含卧室、会客、备课和卫生间、厨房等功能,具体方案请学院教职工提出设计意见。设计方案应综合考虑若干年后出现大批教职工退房情况时,该公寓可改为学生公寓或对外培训的使用功能。

    2. 根据《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金〔201476号)和省政府《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》(豫政〔201489号),公寓建设采用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模式(PPP),具体到学院就是学院和教职工共同出资,教职工按大家商定的公寓楼单方造价,投资自用公寓建设资金,公寓项目建设的土地和配套设施等费用学校承担。

3.公寓产权归学院所有,出资建设自用公寓的教职工拥有合同使用期内的使用权,没有自行处置权。使用维护采用社会化管理模式,维护费用出资方式请教职工提出意见。

4.教职工个人出资部分相当于在学院的储蓄存款,教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使用公寓时,学院按照银行储蓄存款提取的办法,连本带息退还教职工个人。

    请各部门认真统计需要教师公寓人员数量,2015116报工会工作办公室。欢迎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
 

附件:新校区建设教职工酒店式公寓需求调查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工会工作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5年1月12

联系电话:0371-55178920 邮编:450064 招生电话:55171265
地址:郑州市二七区马寨经济开发区工业路中段 豫ICP备17006345号